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全面摸清我县土壤质量家底,服务国家粮食安全、生态安全,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2〕4号)及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》(宁政发〔2022〕1号)文件精神,特编制了《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,以查明全县土壤类型和分布规律、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,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、规划利用、改良培肥、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。现将拟编制的《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予以公示,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,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,请于2023年5月5日前,将其反馈至农业农村局(华盐大厦203室)。
附件1:《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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