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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盐池县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》和《盐池县沙化草原治理方案(2023-2025年)》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

时间:2022-12-01
来源: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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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草原保护修复,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依据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》(宁政办发〔2021102号)文件精神,县自然资源局起草了《盐池县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盐池县沙化草原治理方案(2023-2025年)(征求意见稿)后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修改完善。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令第713号)和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》(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)规定,现对《盐池县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盐池县沙化草原治理方案(2023-2025年)(征求意见稿)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,公开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。

一、评估事项及范围

1评估事项:盐池县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和盐池县沙化草原治理方案(2023-2025年)(征求意见稿)

2评估范围:吴忠市盐池县辖区内与决策事项相关的人民群众

3评估时间:2022121日至2023115

二、评估内容

1决策利益相关者了解决策的消息来源及最关心的问题;

2群众对该决策的接受程度及态度;

3、如果在本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生社会稳定事件,利益相关者的解决方式;

4、利益相关者诉求及其他意见和建议。

三、评估参与方式

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(2022127日开始至202317日截止),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邮寄、电子邮件、传真或电话与承办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估单位联系。

(一)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承办单位名称:盐池县自然资源局

通讯地址:盐池县花马池东街93

联系人:孙果  联系方式:13895157786

邮箱:445953790@qq.com

(二)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评估单位名称:宁夏瑞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

通讯地址: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银川国贸中心C栋写字楼706

联系人:刘伟星   联系方式:18909593177

      乔     联系方式:18995123962

邮箱:85999752@qq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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