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,政府各部门、直属事业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规范管理,确保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依法、科学、民主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3号)和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(政府令第115号)要求,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4月16日下发《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的通知》,全县各部门、单位精心组织、积极报送,县司法局汇总、梳理、审核,形成了《2021年度盐池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事项目录》(征求意见稿)),现将《事项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发送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提出修改意见,于2021年9月3日12时前,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县司法局307室(县人社局办公大楼),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诚请社会其他单位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传真、电话等方式反馈至盐池县人社局。
联系人:季志栋 联系电话:0953—6018052
传 真:0953—6018074 邮 箱:nxycfzb@163.com
附件:2021年度盐池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(征求意见稿)
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1年8月3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2021年度盐池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(征求意见稿)
序号 |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| 决策机关 | 承办单位 | 完成时限 |
1 | 宁夏盐池工业园区总体规划(2020-2035) | 县人民政府 | 工业园区管委会 | 2021年底 |
2 | 盐池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| 县人民政府 | 县自然资源局 | 2021年底 |
3 | 盐池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| 县人民政府 | 县自然资源局 | 2021年底 |
4 | 盐池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 | 县人民政府 | 县农业农村局 | 2021年底 |
5 | 盐池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临时用时补偿标准 | 县人民政府 | 县自然资源局 | 2021年底 |
6 | 盐池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 | 县人民政府 | 县投资服务中心 | 2021年底 |
7 | 盐池县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| 县人民政府 | 县发展与改革局 | 2021年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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